甘肅省正寧縣統計局主要職責是:
一、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,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省統計工作;擬定全省統計改革、統計建設規劃;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州市、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,評估各地州市國民經濟綜合實力;對全省國民經濟、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。
二、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,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,制訂全省統計制度、統計標準,審定部門統計標準;組織管理全省統計調查項目,審批各地區、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、調查方案;統一管理民間統計調查活動。
三、按照國家普查方案,研究提出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計劃,經批準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;統一組織各地區、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。
四、匯總、整理全省基本統計資料;對國民經濟、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、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,向省委、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建議。
五、統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統計資料,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。
六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省統計數據庫體系,制訂各地區、各部門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,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地區、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網絡。
七、按規定統一管理縣以上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;協助地方管理地、州、市統計部門的主要負責干部。
八、組織指導全省統計干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;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管理全省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。
九、組織、指導全省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;貫徹、執行統計法律、法規,并檢查監督實施,查處統計違法行為。
十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。